此無厘頭的怪文是為水凡在2005年2月14日承諾要告訴沉小妖為何水凡會稱自己是「一等賤民」的原由而生的,只可惜我已經聯絡不上她了… 願沉小妖有一天會發現它。 對不起… 拖了這麼久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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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頭,豬小頭;小小的豬頭,豬小頭。」 以上胡亂唸的詞,就是指敝人的寶貝貓── 小豬喵。 一提起牠,敝人倒是可以背棄「沉默是金」的格言,與您秉燭夜談。


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五日左右,妹妹在去上班的路上撿了一隻流浪的小花貓,經她姊姊的同意,收入家門當寶貝。 流浪小貓在這屋簷下第一次感到被人照顧,該是敝人替牠搭起臨時的小窩,送上乾淨的飲水與新鮮的貓食之際。 從那時起,牠便有了一個象徵受人疼愛的名字── 喵喵(=”=bbb)。 牠的好習慣是敝人教的,牠的壞習慣不知是從哪裡看來的;總言之,牠的聰明歸功於敝人,牠的愚蠢嫁禍於路人。 牠不似一般貓咪會經常喵喵叫,總是安靜的出奇。 我觀察牠好一陣子,發現牠會很專心地看我們說話,嘴巴時動、時不動地似乎在模仿人們說話時的口形。 我記得牠最讓我感到驚奇的… 是牠用「嗯」的音調來回覆我的召喚。 牠好像當自己是一個人… 例如牠知道我們喝水用杯、吃飯用碗,所以牠曾很不高興自己吃飯用碟、喝水用缽,定要把頭湊進我或妹妹的碗裡、馬克杯裡。


那時我經常讀書讀到很晚,為了怕牠黏著我,只好先帶牠去啃一啃乾糧、喝些水,再帶牠回小窩,拍著牠哄牠睡覺。 牠躺在窩裏,會一直盯著我瞧,喉嚨還發出「呼嚕嚕」的聲響,而後漸漸睡著。 我曾問過獸醫,喵喵有時喉嚨會發出「呼嚕嚕」的怪聲,是否是牠的喉嚨或氣管有什麼先天疾病。 獸醫笑答:「不是,這只是貓在很開心、很滿足時才會發出的聲音」。 那時候我才明白… 原來許多年前我養的那隻常在外面趴趴走的咪咪… 並沒有真正快樂過,至少在我的面前沒有。 那隻喵喵從來都不依賴我,儘管我現在還很想她。


不知是從何時起… 也許是牠發現我睡的是「床」不是「窩」,又或許是牠會跳上我的床來玩之後,牠開始討厭被我關在房門外,死賴在我的房間也不肯回自己的小窩去。 沒辦法,我不願見牠瞪著失望的大眼看著我,只好讓牠睡在我的床邊角落。 但是小喵喵可不會就此滿意的,所以,後來我發現牠會睡在我身邊。 人說「什麼人玩什麼樣的鳥」,以前我是不信的,可當某日自己在半睡半醒之間親眼看見這小喵枕在我的枕頭上,跟我睡成同一個姿勢,在我翻身時牠亦同時翻身… 那種好笑的感覺,真讓我有想扁牠的衝動。 姊姊說:「妳想不承認牠是妳養的貓都難。」


成天住在同一屋簷下,想不發現彼此詭異的習性也很難。 我有一旦專心做事就不理旁人的個性,為此,小喵喵會很不悅我忽略了牠的存在。 在我寫文章時,牠會蹲在我的筆記本上;在我用電腦時,牠會趴在我的電腦桌上。 若是我一頭栽進網路裡,看都不看牠一眼… 牠氣急了,會去咬電腦的電線,讓爭寵的對手死翹翹算了。 一言以蔽之,我的眼裏不能沒有牠,不然牠會生氣。 牠還絕不踏出我家家門一步;就算大開著門,牠連探頭望望門外都不肯,更別說要帶牠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那是難如登天。 有一次我與妹妹想辦法強架著牠去逛街,牠只緊緊窩在我們懷裏,見誰走過都哀哀叫,最後引得路人問我們這隻貓有沒有怎麼樣… 唉~ 我也實在不敢再帶牠出門。


小喵喵最讓我“津津樂道”的不是牠的可愛、乖順,因為牠好像也沒有這兩種得人疼的特質。 牠最讓我“念念不忘”的反而是牠超級人性化的個性。 貓都喜歡爬到高處去,而我家這隻寶貝的厲害本事還不僅只如此 。 牠常常跳上最高的書櫃頂,再從上方跳到我身上,看我被嚇醒了,牠便滿臉嘻嘻哈哈地呼嘯而去… 我卻只能額冒青筋又不捨得修理牠。 有人擔憂自己在地震時恐被自己書櫃裡的書砸死… 敝人倒比較擔心自己遲早被一隻調皮搗蛋的貓給壓死。


小喵喵不僅頑劣,牠還有仇必報咧! 別以為只有人能罵人,貓就得啞巴吃黃連般地受委屈。 記得有一次,喵喵在廚房裡跟進跟出地跟得太近,被妹妹不小心輕輕踩了一下尾巴。 喵喵痛得大叫一聲,跳起,一溜煙地衝出廚房。 不到三秒鐘,牠挾怨氣而來,如一陣風般衝回廚房並擺好架勢,發出像人的聲音,朝老妹大吼大叫地罵了好長一串。 嘰哩咕嚕、唏哩嘩啦地吼完了,牠頭一甩,很威風地走了。 我跟老妹呆站在原地好一會兒… 然後才笑得東倒西歪地說:「原來貓也懂「潑婦罵街」這一套!」


這個傻寶貝,絕得透頂了,讓我又愛又恨呀。 跟牠玩時,叫牠「小豬喵」;跟牠撒嬌時,牠成了「寶貝喵」;指著牠教訓時,牠是「豬頭喵」;生牠的氣了,就吼牠「臭小豬」。 但無論牠是什麼樣的豬小喵,牠都是我最最疼的小喵喵。 「寶貝、寶貝,寶妳個熊寶貝。」 跟我說話、聽我唱喵喵歌,牠/她,其實是我最疼的小妹妹。


然而,在喵喵的心中,她又是如何看待我的? 不是主人,也該是姊姊吧? 我是這樣認為的。 直到兩年前的某一日,妹妹拿了一本譯名為《貓咪也抓狂》(原名:《The cat who cried for help》;Dr. Nicholas H. Dodman (尼古拉斯‧杜德曼博士) 著;時報出版;ISBN 957-13-2471-7) 的書唸給我聽… 聽完後,敝人由自得其樂的雲端摔到了發配邊疆的路途上。 該書的部份內容寫著,多數人們以為自己是寵物貓的主人,但他們並不知道自己養的貓是當牠自己為主人,反而視養牠、餵牠的人們為「僕人」,也就是「一等賤民」。 在貓的認知裡,「賤民」也分三等:
一、 可以陪牠們玩、無微不至地侍候牠們的親親「一等賤民」。
二、 無須理睬的、可以視而不見、完全不重要的「二等賤民」。
三、 視為侵略者,必須驅逐出境的、極其討厭,見一次就咬一次的「三等賤民」。


搞了老半天… 原來小豬喵當我是她的「一等賤民」!? 所以她無聊的時候叫喚我陪她玩;她肚子餓的時候吵我起床餵她;因我忽略她的感受而故意惡整我…? 好妳個豬小頭,竟敢抱著以自己為尊的心態支使我當「僕人」? 是誰給妳的膽子!?


聽見書裏的部份內容後,無疑地… 當時我真的對喵喵產生了一股怨氣。 一隻小小的動物,憑什麼敢幻想自己是主人,將為牠付出心力的愛視為理所當然的供養? 然而,一會兒後,我又想到另一問題… 自以為替牠付出心力的人真有權力當自己為牠的衣食父母,操縱牠的憂喜,要牠臣服地跪地一呼「主人」? 如果我認為喵喵若有此念就是她的錯誤… 那我有相似的念頭,是否我也錯的糊塗? 當我認為自己是完全付出的一方之際… 喵喵所帶給我的歡樂又是什麼? 她對主人的感謝的回饋? …這些問題在以人為絕對本位的社會裡必定無解嗎?將付出心力的愛視為理所當然的供養… 其實孩子們就是如此壓榨父母的,不是嗎? 我想,那時候我真正明白了「主人」與「家人」的差別。


坐在客廳裡看電視,喵喵在旁邊她自己的椅子上睡得很香。 每次看她很閒適地享受悠哉,我都想逗逗她、捉弄她。 然而在那一天午後,我指著喵喵跟爸爸說:「老爸,你知道嗎? 這小傢伙可能認為我供她吃、陪她玩都是應該的;她當我是她的「一等賤民」── 下人耶。」 老爸笑得很壞,回道:「自願侍候一隻貓,妳活該當「賤民」呀。」 這句話讓我聽了不順耳,我又說:「老爸,「賤民」也分三種耶。 一是我們這種跟她親得不能再親的「一等賤民」,二是她根本不放在眼裡的「二等賤民」,三是她視為眼中釘的「三等賤民」。 我還算是好的了,地位比您高哦。 您可是常遭這傢伙驅逐的「三等賤民」呢!」 老爸一聽,立時垮下臉,跑去戳戳小豬喵的頭並大吼:「妳… 妳這個「一等刁民」!!」


呵呵~~ 人還真是無時無刻在給自己及周遭的人、事、物分階級呢,可其他動物就不會這麼做麼? 雖說我可能成了非常卑微的賤民,但是… 喵喵的眼裡只有我;我在哪裡,她就在哪裡;我出遠門,她會茶飯不思;我每天下班回家,她都高興地在家門內打滾迎接我… 對這樣一隻在世界上最在乎我的喵喵,當她的僕人又有何妨? 我當的開心呀! 可是,這也只有「一等刁民」可以這樣想喲~ 若是有人敢稱敝人為「賤民」… 土匪凡必定讓您嚐嚐「奪命追魂連環掌」的驚人威力。 「喀嚓!」(剛剛一掌劈斷一棵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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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ai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