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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讓人堅持己見而互不相讓的中心點。
癥結,難以解決的事情的實際問題面。
馬虎地一瞥,它們看似相等,但經過仔細分析... 它們只是有些交集。



好一陣子前,愛看日劇的老妹剛看完「八人檢調小組」其中的某一單元,興致勃勃地跑來問水鬼一個問題。
她說:「有一對好心的老夫婦,為朋友作保,但沒良心的朋友跑路了,使老夫婦因債務而失去畢生的積蓄與家產,無依靠的兩老遂落得露宿街頭的下場。 在吃不飽又穿不暖的情況下,兩老的身子骨愈益虛弱。 無奈何地,老翁用身上最後的一點零錢買來一個麵包當作兩人的晚餐。 可第二天... 老婆婆死了。 被她自己的老伴殺死的。 檢察官問老翁為什麼忍心殺害他自己的結髮妻。 老翁哭呈因其妻捱不過餐風宿露的日子,苦苦央求他替她了結餘生,他才給她一個解脫的。 要是妳是承辦此案的檢察官... 妳會怎麼判定?」


老實說... 水鬼對這種問題有一些不耐煩,因為,我知道老妹覺得老翁的殺人犯行是該歸於「協助他人自殺」這一類的。 她認為由老翁的遭遇看來,他的行為該是其情可憫... 畢竟「法理之內不外乎人情」。 然而......


我先問:「劇情中可有提到老婆婆在死前有留下遺言或隻字片語以証明她確有尋死的念頭?」


老妹回說:「沒有,但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會想死是很正常的。 老翁沒理由殺自己的老伴。」


我正式回答:「但妳的問題是『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該怎麼判定』...。 身為檢察官,不是先由「情」的角度來審視案情,而且也不該。 如果妳真的同情他,妳只能從事實面去找出任何能證明老翁是「協助他人自殺」的證據,而不是先預設他會不會犯下此案的心態立場。 我猜妳提不出他對自己的辯護說法的確實性,更不能證明老婦真心想死,對不? ...則,這就是蓄意殺人,謀殺。」


老妹聽完後,不發一言地離開我的房間。
而後我再向她問起這個故事的結局時,她說老翁最終被裁定「無知性犯罪」,「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老妹著重在事件的爭議點上--- 老翁的可憐境遇。
水鬼只是告訴她,事件的癥結點在--- 蓄意或無意的過失。
對不起,「同情」不能當作案件審理的準繩,這是不爭的事實。


其實,在許多事件中,人們都不難發現有「爭議」與「癥結」共同存在的灰色地帶。 重點只在於... 您是否把它們混淆了。


了解「爭議」,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可洞悉「癥結」... 才能真正為問題找出解決的方法。


以上,與您分享敝人的自以為是的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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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ai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