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的小傢伙,你們是文章中的“音樂豆芽菜”,是道士鬼畫符中的鎮邪密碼,更是池塘裡尚未完全成長的悠遊蝌蚪。 埋伏於國字間的“沾過水的惡小精靈” ── 標點符號,你們怎能讓人不歌頌?


一提到標點符號… 現在可不是來頌揚他們的傳道時間,而是扣給他們“搗蛋份子”的大帽子的批鬥時候! 敝人跟他們有過節嗎? 新仇沒有,舊恨倒有一樁。 是怨念嗎? 也算是… 自從聶小倩夥同甯采臣(這名字對不對啊?)和燕赤俠掀了樹姥姥的蘭若寺後… 路人丁一直沒能客串演出的怨氣就久久徘徊不去。


說到舊恨… 以前的國小國文考試是有“標點符號填充題”這一大項的。 敝人雖未死背下所有課文中的標點符號,但也算是多關注了他們兩眼。 可也就因為這特別的兩眼… 100分的勝券實在是比柏林的糧卷更飽實── 對一個追求完美的學生而言。 然而,就在國文考卷被發回來後,血淋淋的四個紅色大叉… 殘忍地叉破考試奧運金牌的美夢……


「老師… 這四個逗號是那裡錯了? 課本裡的這一段也是用逗號的…」(我怎能死心?)
「這是逗號嗎? 逗號是有圓圓的、黑頭的那一種。 妳“畫”的是頓號。」(妳死心吧~)
我突然想起… 是同學拐我逗號可以這樣畫的。 「老師,這是逗號的“簡畫版”,某某人他們都是這樣畫的,為什麼他們平時的作業就不算錯?」(我就是不死心啦!)
「我也沒說那是對的。 現在是考試,要照規矩來。」(哈哈~~ 死心吧。)


轟~~~ 頓時五雷齊轟頂! 一時間天崩地裂,嚇得蝌蚪立時化成了小青蛙,蹦蹦跳跳地帶著滿分離我而去!! 是啊… 啞口無言。 “照規矩來”… 敝人怎知第一次採用同學的建言簡化逗號的畫法就得交這種學費回去。 平時不糾正學生的錯誤,考試時才耍弄一記回馬槍… 老師,妳夠狠… 果真是老奸巨滑,令學員佩服得五體投地、恩同再造啊。


以上的白癡回憶跟標點符號的「用法」有關聯嗎? 老實說… 沒有,它只跟標點符號的“畫法”有關係。 敝人的興趣是美術,我強調。 「標點符號不僅該用的正確,也應該畫的正確。」── 這是我們老師強調的。 浪費您的時間看到這裡? 請找某某老師算帳去… 是她當年沒掐死敝人,是她的錯,留下某禍害荼毒生靈。


現在終於要進入正題,該談談怨念了。 在此之前,還有一則小插曲要與各位分享。 別這樣,反正已經浪費不少時間… 還在乎再多浪費幾分鐘? 麻煩您看下去啦。


事發當時還是在家喻戶曉的國小國文課堂;當事人是另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國文老師與同學張;目擊證人就是敝人和單純、緣深的同窗學子。


「同學張,請你把第X課的第X段唸一遍。」 老師很客氣地用「請」字,這是好的身教。
「是的,老師。」 同學張有禮地站起,嚴謹地開始唸誦課文。
同學張彬彬有禮地唸完那段課文,就優雅從容地坐下了。 他字字唸得清楚仔細,同學們則字字聽得毫無遺漏。


「同學張,請將第X課的第X段再唸一遍。」 老師正經八百地又請他做朗讀練習。 老師就是老師,推行「禮貌運動」不遺餘力。
「是的,老師。」 同學張雖然狐疑,卻還是遵從地又唸了一遍同一段課文。 學生就是學生,風行草偃中 上行下效。
(「泱泱氣度的禮儀之邦絕非虛傳,小小的學園一角已是當時社會的模範縮影。」 語出:數學論證題的舉一反三亂用法。)


「同學張… 你的課本跟其他同學的課本不太一樣嗎?」 真正狐疑的其實是我們老師。
「唔… 應該沒有不一樣。」 敝人檢查過他的國文課本,證明他所言不假。
「那… 為什麼你會將課文唸成:『天,這,麼,黑, 風,這,麼,大, 爸,爸,捕,魚,去, 為,什,麼,還,不,回,家?(舉例而已,非事發當時的真正課文)』? 你的課文的每一個字中都有一個逗號嗎?」
「…。」(同學張除了啞口無言… 還能怎樣?)


以上的白癡回憶跟標點符號的「用法」有關聯嗎? 老實說… 真的有關了。 如果同學張的課文裡的每個字中間都有一個逗號,那他“一字字”的讀法就沒有錯。 可問題就出在… 他的課本的每個字中間確實都沒有一個逗號,那他就該照規矩“一句句”地讀哦。 這個插曲只說明兩件事: 其一、標點符號的用法跟文章讀來的通順度息息相關。 其二、當時這位國文老師俱備了相當程度的細心與幽默。


再回到對標點符號的的怨念上,這實在是在網路上看文一年多以來再加上自己的似懂非懂所成。 錯誤的標點符號用法會影響一篇文章的通順度及所要表達的精準度,除非作者的用法是有意跳脫傳統的方式(敝人是有自覺的反叛份子中的一員),否則,還是按照成規運用它們較好。 這一點是個人拿捏的問題,其實並不值得大費周章來討論,但最近水凡無意間在創線看到某位創作新人(?)… 其標點符號斷句的玩法… 已經到達令人目瞪口呆的新境界。 能笑嗎? 怎麼笑? 現在學生能將標點符號玩得如此出神入化… 該笑的是: 現在的國文老師都在教學生什麼? 破格與標新立異嗎? 而現在的學生都在督促自己些什麼? 不求甚解嗎?
錯誤… 是不是一路錯到底,錯久了就可以負負得正?


以下,敝人就提出自己的“未必正確”的看法為例,希望各位有興趣的同道也能表達您的想法,或給敝人的短淺一些指教。


敝人前陣子看了兩本紅透半邊天的漫畫──「棋靈王」 與 「天使禁獵區」。 在「棋靈王」初版十刷的第一冊中有一句:「對於他── 我必須一步步斷他的後路。 因為他沒有給我喘氣的空隙,總言之,他是,一個厲害的對手──」
在水凡看來,這一句有兩個明顯的錯誤及一個曖昧的爭議處。 敝人會寫成: 「對於他── 我必須一步步斷他後路,因為他沒有給我喘氣的空隙。 總言之,他,是一個厲害的對手。」
第一、「因為…」這一句是承接前面「…斷他後路」這句話,才能成為頭尾完整的句子。 「因為…」這一句並不能成為獨立的句子,而且它不宜跟 「總言之…」這一句合併,其中少了合理的「原因」。 這牽涉到句子的「邏輯概念」問題。
第二、「總言之,他是一個厲害的對手。」才是真正符合正統的句子結構,而會被敝人寫為── 「總言之,他,是一個厲害的對手。」,是因為「他」被特意強調,才在「他」後加逗號來突顯它;這是被容許的寫作風格。 而說這裡另有一個曖昧的爭議處… 則是「…他是,一個厲害的對手。」 與 「他,是一個厲害的對手。」之間的個人閱讀習慣問題吧? 這裡… 水凡倒提不出有力的證明說原文就是錯的。
另一個錯誤在於… 水凡會將最後一句的「──」破折號改為「。」句號,因為個人認為這裡用破折號已經沒有意義;它對下句對白完全不起任何作用。 若說它是「夾註號」… 「對於他──」之後的字又並沒用來說明或註釋前面的字,所以這裡不應用到。


另一本「天使禁獵區」,初版一刷的第二十冊中:「第一次就是我親口告訴你,你生來就是要帶領這個世界,走向毀滅之路的魔王的那時候…」
正確的句子應該是:「第一次就是我親口告訴你,你生來就是要帶領這個世界走向毀滅之路的魔王的那時候…」。 在「世界」與「走」中間用逗號… 完全破壞句子的完整性。 這裡的逗號若想解釋為“強調的功能”… 恐怕很牽強,效果不彰。 (創線的那位作者的明顯問題之一… 就是在不該斷句時冒然用了逗號或句號。)


講到這,您已經感到頭昏欲睡嗎? …敝人也是。 其實我對標點符號的正確用法也不是很清楚,敝人只是很納悶自己怎麼會有這麼挑剔的怪癖。 不這麼吹毛求疵… 敝人是會死嗎!? 不會。 然而,如果您將來真的希望走爬格子這一行,多注意標點符號的用法總是好的,因為它的作用不只在於方便閱讀、使文章看來更順暢,還有無形中幫助讀者記憶內容的功能。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太長的一句話… 常常讓人看到最後已忘了前面。 適當的斷句可讓讀者稍微休息,再繼續“讀進”下一部份的內容;也可以說是給看倌消化句子並了解文意的時間。 再者,敝人不希望這些問題漸漸被忽略,而未來,人們就真的順理成章地錯下去。


「求學」… 算不算是「求證」與「學習」?


標點符號身為文學美的一環… 對敝人,它算是重要的,可對以後的人… 還重不重要呢? 答案因人而異,您隨便看一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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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字典後的標點符號用法解說附錄 的彙整】


1、句號 [。] 用在敘述句的末尾,表示這句話的意思表達完畢,語氣完結。
(例句: * 你這麼一說,我們都明白了。
* 隨便對人發脾氣是不應該的。)


2、逗號 [,] 用在句子裡面需要停頓的地方,是句子中的間隔符號,為的是把意思分開,或者是為了閱讀方便。


3、問號 [?] 用在疑問句末尾,表示懷疑、發問或反問。 但是間接的疑問、沒有問話口氣的,不能用問號。
(例句: * 他一向很守時,今天怎麼遲到了?
* 我是想知道妳究竟懂不懂。)


4、驚嘆號 [!] 表示重大強烈情緒、願望,或是表示加強語氣的命令、斥責、招呼。 但是情緒不強烈,願望、命令或招呼的程度比較緩和時,就不必用驚嘆號。 過度或過多使用它,往往失去了它原來的效果,也可能使讀者厭煩。
(例句: * 喂!老李!你上哪兒去?
* 讓我們共同努力,創造美好的前途! (字典中的例句,絕不代表本人立場…))


5、分號 [;] 表示句子完了,但是意思還不夠,或是語氣還要補足,使底下的句子跟上面的句子合成更完備的一整句話。 另可用來分開複句中並列的句子,使意思清楚明白。 句子中有平列或對比的句子時,可用分號將之分開。
(例句: * 人人都喜歡熱鬧;他卻喜歡寂寞和冷清。
* 本來,我該招待您的;現在,反而是您招待我了。
* 要互助合作,不可互相殘殺;要愛護動物,不可任意虐待。)


6、冒號 [:] 總起下文,或總結上文,表示前後句子相等;又用在正式提引句之前,表示後面是提引的話;亦可用在書信跟講稿的稱呼之後。
(例句: * 民生主義有兩大綱目: 一是平均地權,一是節制資本。
* 品行優良,求學用功,身體強健: 這是做一個好學生的必要條件(還是字典例句,不是敝人愛嘮叨)。
* 俗語說: 一年之計在於春,一日之計在於晨。
* 某道友: Newest e-mail已經收到,奈何水鬼早答應要打這篇經文,請容我明日再回覆妳吧!)


7、頓號 [、] 用在句子裏的連接而並列的同類詞之間,是隔斷力最小的符號。 標明數目的節位,或者在表示次序的數目字之後(為的是與下文隔開),也都用頓號。
(例句: * 銅、錫、鐵、鉛,都是金屬礦物。
* 本公司今年度收益共一、六七三、五五八元。
* 學習語文必須「六多」: 一、多聽,二、多說,三、多讀,四、多寫,五、多記,六、多想。)


8、引號 [「」] 用在引用語(別人的話、成語、對話的一段語句等等)的開頭和末尾;或者表示引號裏是特別標出來的詞語及專有名詞。 通常也可以代替書名號來標明書名、篇名。
(例句: *「沙發」和「咖啡」一樣,都是「外來語」。
* 孔子的「論語」對世人影響甚巨。
* 古人說:「小時了了,大未必佳」。 )


9、雙引號(提引號) [『』] 通常與單引號聯用,引述別人說過的話語。
(例句: * 他一再說:『大家應牢記「有恆為成功之本」這句話。』
*朱順水說:「我有很多地方比不上別人,只有在『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些行為上,可以不愧對古代聖賢」。)


10、夾註號/括弧 [【】、()、--] 用以表示在上下兩個符號之間的文字是說明或註釋的部份。


11、破折號 [─、|] 用在語氣忽然轉折而不銜接的地方,或是時間、空間的起止。 也可以用來代替引號,在底下敘寫提引的語句。
(例句: *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 算了,你去忙吧! 我來處理好了。
* 曾文正公享年六十二歲(西元一八一 一年 ── 一八七二年)。
* 臺灣一年四季── 春、夏、秋、冬,遍地花開,風景秀麗。)


12、刪節號 [……] 表示話沒說完、沒寫完,語氣沒完結;或是表示在這個地方省略 (同「等等」)或刪去了一部分內容。
(例句: * 她在「勇敢的站起來」裏這樣說:「我們教導孩子的第一項功課,就是如何照顧自己,學習自立。 ……開始我們先教他們穿鐵鞋。」
* 「妳…要好…好…聽你母…母親的話,……做一個…好孩子…」 說到這兒,他就斷氣了。
* 檸檬、柳丁、番茄、橘子…… 都含有豐富的維他命C。
* 「鈴……」上課鈴響了,大家都回到教室,開始上課。)


13、書名號 [﹏、︴] (標在文字的左邊(橫行排印的標在字行下面)),或是[《》] (現在多採用此形式) 用在書名、期刊名稱、報紙名稱、博(碩)士論文、論文集、技術報告等。


14、篇名號 [〈〉] 用在文章篇名、電影名稱、戲劇名稱、藝術作品名稱等。


15、專名號/ 私名號 [ _____ ] 標在文字的左邊(橫行排印的標在字行下面),表示這是人名、地名。 也用來標明時代(如春秋、戰國)、朝代年號、國家、種族、山川、湖泊、海洋、機構、組織、公司行號、學校、特殊工程、建築、道路、路線之類的專有名詞。


16、音界號 [.] 用在外國人名音譯成中國文字時的姓氏與名字之間,以便讀者易於識別,不發生誤會。
(例句: * 喬治.華盛頓是美國的國父。
* 馬克.吐溫是美國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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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參考網址,裡面也有滿詳盡的解釋與例句: http://www.nsc.gov.tw/sd/wanted56.htm

然而,在這網頁的解釋裡,對於單、雙引號有這麼一句附註─ 「切勿使用 ' '及" "作為單、雙引號。」... 似乎有一些爭議,因為就水凡所知,「“ ”」可以當作單引號使用。 補註如下:


◎ 引號(“ ”): 雖然有一些標點符號的附錄中並不包括“ ”,但它確實早已是中國的常用標點符號中的要員,只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它的正確用法。
記得多年前,國小的國文老師在教授我們標點符號的用法時,曾特別提過“ ”的特殊性。 用「」來框出某些字詞,大多是當它們在眾所周知、耳熟能詳、放眼四海皆準,或是正式/正經的字詞與學術、特殊用語等等上(如:「天理」、「物質不滅定律」、「義」等)。 而“ ”的運用,和「」相似,卻更靈活與俏皮。 特舉例說明:


在《金字塔引力之祕密》(江金石編譯;信宏出版社出版; 1984年9月30日再版)一書中寫到--『所謂「神」,一向被人稱為精神上的指導者。 ……這些“神”(指的是埃及的神),像是以救世主身份或被選為秘儀的承受之身……』(P. 188.(頁數))
第一個「神」,是眾所周知的神;而第二個“神”,則是帶有懷疑、非實質的、有待商榷的神。 因為古埃及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後世人對埃及法老王稱自己為神或神之子的“那種神”不以為然,所以作者用“ ”強調「此神非彼神」;這是用法之一。


另外,《兒童美術教學講座》(陳瑤華(編者還是臺灣大學中文系畢業的)編著;藝術家出版社出版;1999年9月 再版)中亦出現過--『老師在這裡的角色是“ 提供遊戲機會的人”,簡化材料、淺化技法……』(P. 61)
“ 提供遊戲機會的人”並不是任何專有名詞或特殊用語,它在本文中是「老師」的另一種非正式的稱呼,帶有相當重的俏皮感,讓「老師」一詞不再只跟「嚴肅、拘謹」等印象劃上等號。 在這裡,“ ”是讓詞彙更具彈性,甚至是更具娛樂性的引號用法。


再以現代人常常說的:「我會好好“照顧”你」為例;這其中的“照顧”已不見得是原來字面的意思了。 它也可以是「毒打一頓」、「餓你幾餐」,或是H的意思。 這種用法就在突顯字詞的曖昧氣氛,或是另有弦外之音。


而敝人在星苑榨的“出軌文”… 除知道內情的各位外,剛看到它的道友準是一頭霧水,弄不清我們在說些什麼碗稞吧?
這裡的“出軌文”就不適宜寫為「出軌文」,因為它不被多數人理解,是我們自己才明白其意的詭異產物。 這種用法替某些字詞在刻意被標榜時,豎立了特殊性,也給字詞增加了無以言喻的幽默特色。


佐以水凡隨手在藏書中翻到的「使用紀錄」和當年敝人國小老師的講解… “ ” 被中國人使用的年代至少能從現今上推到三十五年前(這不是敝人的年齡啦),所以敝人才敢說「它已是中國的常用標點符號中的要員」。


◎ 另外,特別補註:


「!?」符號的連用: 標點符號中確實沒有“!?”這種符號,但,卻有驚嘆號與問號; 您必須注意這裡所討論的是標點符號的「用法」。 這種標點符號的連用法在市售的通俗小說中最為常見,就如同「!!」、「?!」、「…?」、「。…」一般,是被學者們默認、允許的一種存在。 按照國文老師當時的解釋-- !?連用表示的是「驚疑」的意思。 茲舉例如下:


《監獄撞鬼》(談笑生著;禾馬文化出版;1994年12月)裏,『你……你沒看到我的影子在跳動?!』(P. 139)(附註: !與?的排列次序倒不重要。)


《朱自清全集》(王嘉祥發行;王家出版社出版;1983年9月印行)中,『這裡藏著我們的秘密哩!……』(摘自詩輯 四。 P. 308)。


《美與色彩心理學》(生活百科叢書編譯組;國家出版社;1985年9月再版)中,『(前文省略)……融合在大自然中,而產生浪漫地絕美畫面……。』(P. 177)。



以上就是水凡對標點符號用法的粗淺認識,但願不會誤導您往更多錯誤的方向邁進。 若是敝人所知有錯,當然歡迎您的指教,敝人會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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